认识半年你认错我,就当是咱俩不熟。认识一年你认错我,就当是你脸盲。认识两年还在毕业那天认错我,那咱俩这辈子都过不去这槛了。
我正是犯了这样一个错误,至今没有找到解释的机会,所以我把她照片保存在网盘里,如果十年后还能相遇,我要远远地叫出她的名字,让她知道那天晚上认错人真的只是一场意外。
(资料图片)
今年七月我们班本来是要组织一场毕业旅行的,但因为大家的时间凑不齐,最后选择了在KTV举办毕业晚会。我们去的那家KTV不支持拼音点歌,只能用注音符号(台湾的拼音)来输入歌名,因为班里有三个陆生和一个美籍华人(我们叫她台北谷爱凌),所以离点歌机坐得最近的同学就默认担任了替大家点歌的职责。
那天有两个女同学穿着黑色的T恤,一个来自马来西亚,一个来自中国台湾,来自台湾的那位坐在点歌机旁边。由于KTV里光线实在太暗,她还低着头点歌,我一时眼花就看错了她的侧脸。更不巧的是,我们点歌的时候有人正在唱歌,根本听不清彼此说什么,必须用喊的方式才能沟通,这环境一嘈杂,我连她的声音也没认出来。
我走过去,对来自台湾的黑衣女同学说:「可以帮我点一首一路向北吗?」
黑衣女同学(台湾):「什——么?」
我加大音量:「一!路!向!北!」
黑衣女同学没有回话,低头在点歌机上输入注音,这让我有些惊讶,我还以为注音只有台湾地区会使用,难道马来西亚也在用吗?
我:「原来你会用注音啊。」
黑衣女同学(台湾):「对啊。」
我:「你什么时候学的注音啊?」
黑衣女同学(台湾):「小时候就学了啊。」
我:「马来西亚人都会从小学注音吗?」
黑衣女同学打字的手停顿了一下:「……可能吧,我也不太清楚。」
我:「那马来西亚的注音跟台湾的有区别吗?」
黑衣女同学(台湾):「我没去过马来西亚。」
我:「你不是马来西亚人吗?」
我承认我说话有些不过脑子,尤其是在酒精的作用下。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但包厢里好几个人齐刷刷地扭头看向我,还包括那个来自马来西亚的女同学,我看到她的脸在半个房间之外,方才意识到事情有哪里不对劲。我回头再看向那个台湾同学,她一脸的难以置信。
「子集啊子集,我还以为咱俩是好兄弟。」黑衣女同学(马来西亚)说。
「子集,这就是你的不对了。」另一个同学搭腔。
我想说自己是因为光线昏暗才认错了,但这种场景下说什么都像是借口,正当我百口莫辩之时,另一位来自内地的女同学及时救场,她走到黑衣女同学(台湾)的身边,拜托她帮自己点一首《再见莫妮卡》。话题就这样被转移过去了。
我们的包厢订到晚上12点,但黑衣女同学(台湾)为了赶地铁,11点就提前离开了。自那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,自然也就没机会解释了。或许在她的心里,我永远都是一个薄情寡义的人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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